|
|
|
 |
| |
2000年四月,县委、县政府为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立了蓬溪县办证收费大厅,首批进驻的单位有工商、国税、地税、房管、卫生、国土等办证和收费量较大的12个部门。2001年十月,县委、县政府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蓬溪县办证收费大厅”更名为“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增了入驻部门7个,办事窗口达22个,同时还加大了纪律保障力度。这期间中心从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入手,坚持“票从一个口子出、钱从一个漏斗进”的原则,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虽然中心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具体运行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少数窗口部门主要领导观念模糊,认识不到位,对行政审批办证集中办理有抵触情绪;二是窗口部门与窗口审批工作配套衔接的运行机制不健全;三是职能部门没有给窗口充分授权,时效性差、当场办结率低;四是窗口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五是个别部门纳入中心的项目仍在原单位办理,搞暗箱操作,体外循环,游离于中心之外。针对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行政办事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中心设办事窗口37个,将全县所有的529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实行网络化统一监督管理。从2006年4月1日开始按以下机制运行,从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彻底改革。
一、许可项目全部入驻,实行集中办理和统一监管
对县直40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和统一监管。其中24个部门单设37个办事窗口,16个部门设立综合窗口(由中心派员值班),全县52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等通过电视、报纸等不同形式进行公示。对场地、设备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安局交警、社保、医保设立分中心,并与县政务中心进行网络连接,由政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
二、内层机构合理设置,彻底归并许可职能
按蓬委发〔200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对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县直部门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把原来分散在部门内部不同股(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起来,成立行政许可股,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一个科室对外”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当然负责人。各部门通过严格考核,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与本部门工作人员一视同仁,岗位补贴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县直机关开展规范化(IS09001)服务,制立了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与标准,中心学习、管理等10余项制度,印发各窗口贯彻执行,按照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印制办事指南,各个部门全部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聘请人大、政协委员为政务服务工作义务监督员,通过遂宁日报,蓬溪周刊和电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承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投诉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领导重视,强化监督机制和纪律保障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财政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00余万元为中心装修办公场地和购置设备、建立网站,在经费给予了充分保证,为中心高效运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县委李安邦书记、政府吴相洪县长亲自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中心建设,并印发了蓬委发〔200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分值8分。并把政务服务作为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述职和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县纪委也出台了专门的文件,为中心有序运转提供了纪律保障。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目标办、县效能办加强对中心工作的督查、检查。
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规范、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严格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成为蓬溪对外宣传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招商引资的桥梁,争创一流服务环境,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
 |
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
| |
|
|
 |
|